2018-1《十月•长篇小说》(选读③)|陈继明:七步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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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步镇
陈继明
作家/陈继明
陈继明,曾任宁夏作家协会副主席,现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与传播学院教授。小说曾获十月文学奖、中华文学选刊奖、小说选刊奖、中篇小说选刊奖、中国作家出版集团奖等。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《一人一个天堂》《堕落诗》,中篇小说《北京和尚》《陈万水名单》《灰汉》《圣地》,短篇小说《月光下的几十个白瓶子》《蝴蝶》《骨头》等。部分作品被译成俄语、英语、德语、西班牙语。
卷 三
1
2015年的寒假很快到了,我决定这个假期回趟老家。整个假期都留在老家,干些该干的事情,而不是忽东忽西跑来跑去。父母去世后,尤其是母亲去世后,我回老家的次数越来越少。母亲不在,家就不像家了。偶尔回去,总是走另一条路,故意绕过县城和七步。绕过县城和小迎有关,绕过七步镇和头疼有关。
这次回去打算特别经过一下县城,包括七步。经过县城,先去张家店看了看表哥一家(姑姑已去世),顺便请表哥带路,去大路畔附近想办法找到催眠状态下看见的堡子。当然,最好是找不见,那就证明催眠状态下的所见所闻真的近似于梦。据说甘谷县大概有三百个古堡,都是明清两代为了躲避兵灾匪患修筑的。至今保存完好,绝不是因为有文物保护意识,而是因为堡墙又高又厚又结实,破坏起来不容易。前不久看见一个消息,甘谷县正在就这些明清古堡申请遗产保护,“三百个”的数目是从有关资料上看到的。选择经过县城就意味着不能不经过七步镇,两者在一条路上。这次不仅要经过七步镇,还要在七步镇住几天,想办法弄清楚我在七步镇总是头疼和出现幻觉的原因。如果幻觉还在,至少要看明白那个军人的长相、身高,看明白他身上的军装以及肩章和帽徽。
居亦也嚷嚷着要跟我去。
她说:“我想看看小说中的海棠。”
我说:“我不能带你回去。”
她问:“为什么?”
我说:“你太小了,村里人会把我骂死的。”
她说:“就说我是你学生。”
我说:“学生更不行。”
她说:“秘书呢?”
我说:“作家不是官员,用不着秘书。”
她说:“反正我要去,跟定你!”
我静静一想,除了没勇气带她,还有另一个原因,我想独自探寻那个秘密。我的前世到底是土匪还是军人?或者既是土匪又是军人?
她问:“你是不是不爱我了?”
我发现我心里拒绝对她说:“我爱你。”
原来我的老毛病还在,一方面渴望爱和被爱,渴望碰到温柔体贴的好女人;一方面又厌烦二人世界的甜甜蜜蜜、海誓山盟、难分难舍。
她说:“看出来了,你不爱我了。”
我已经知道她的身世了,那可不是一般的身世。她的确是重庆人,但是刚出生(还没满月)就遭遗弃,在孤儿院长到五岁时,被一对信基督教的澳门夫妇收养了。养父是中国人,养母是葡萄牙人,夫妇俩很宠爱这个女儿。
她说:“你可不能不爱我。”
我还是不想说“我爱你”,至少此刻不想说。
“怎么给你父母解释?”我问。
她高兴了,说:“我父母好糊弄,随便找个理由就可以。”
我摸着她年轻的弹性很好的乳房,就像摸着她的身世,心里有一个明确的冲动,爱她,好好爱她,同时,又备感凄凉,甚至恐惧。
我问:“你说说什么理由?”
她想了想,说:“要么,我给他们摊牌?”
我心里又是一紧,说:“不行,还不是摊牌的时候。”
她长叹一声,问:“那怎么办?”
此刻,和她的单纯、青春和美貌相比,一切又黯然失色。
我说:“亲爱的,听话,明年暑假带你去。过年,你最好陪在父母身边。”
她终于动摇了,她并非那么固执。
于是她要给我“送行”,让我给她脱衣服,她貌似无意地显示着对自己身材的自信和适度的狂野。当我们重新变得不分你我之后,我第一次发现,我们之间的亲切感,首先是纯身体纯动物的亲切感,其次才是灵魂的,就好像灵魂窃取了身体的果实,却后来居上,大抢风头。我们之间总是这样,每一次做爱,都会惊讶肌肤和肌肤、骨头和骨头之间有取之不尽的亲切感。做完爱又会迅速忽略,因为亲切感这种东西没有特征,太普通,就像夏日凉风,随处都有。
居亦又哭了,哭得比任何一次都厉害,好像我这一走再也不会回来。当我已经知道了她的身世后,她的哭有时候会让我很不安。
2
我坐飞机从珠海到兰州,然后借上朋友的越野车,驱车三小时,回到甘谷,回到张家店的姑姑家。表哥早就当了爷爷,他的孙子孙女已经是我和小迎当年的年龄。晚饭后我一个人出来,走出比当时大了几倍的村庄,走向不远处的小站。小站也比当时大了很多,新修的楼房比乡村建筑更简洁大方,就是一个富有国家的偏僻小站应有的模样。月光下的铁路还是当时的走向,向北,是我开车回来的方向,前往兰州、西宁、银川、呼和浩特等地。向南,先是天水,再是宝鸡、咸阳、西安,再远是成都、重庆。我第一次发现,我老家离居亦的老家重庆并不远,坐火车沿宝成铁路可以直接到。下次居亦来,可以陪她回重庆看看,不知她有没有愿望找到她的亲生父母?站台上干干净净,并不像记忆中那样,总是停着一列又长又黑的货车。一九七五年五月的一个晚上,月亮刚好在头顶偏西的地方,姑姑把哥哥、嫂子,他们的第一个孩子,还有十二岁的我,送到一辆拉煤的货车上,逃离了故乡。现在看来,故乡,更像是一个道德存在,而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地方,要么被迫逃离,要么衣锦还乡。当初的确是被迫逃离,为了让我继续上学,父母做出了胆大包天的决定,让哥哥和嫂子两个壮劳力带上我,偷偷跑掉。当时“文化大革命”并没有结束,谁也不知道哪天结束。真想不通,父母为什么认为我必须接着上学?因为头疼,没法在七步小学读书,那么,像三个哥哥那样回来拉倒,放羊,干农活,很简单。再说,父亲还是被专政的对象(反动军官,马鸿逵的骑兵营长)。至今我也想不通父亲和母亲是凭什么有勇气有信心让我们跑掉的。几十年后我回来了,说衣锦还乡当然是自作多情,一个写过几本书的作家,在乡亲们眼里连个处长都比不上,甚至不能和一个有实权的科长相提并论。把衣锦还乡换作千疮百孔倒是更合适。如果千疮百孔有些矫情,那我就说说当时的真实感受。我走在铁轨上,前往兰州银川的方向,走了几百米,又转身走回,其时我面对的正是所谓故乡,我心里冒出一句话:出去几十年了,好像什么都没干,要说干了什么,那就是离了三次婚,有了两个女儿。注意,是两个女儿而非一个。包括从武汉长江大桥上奋然跃下的大女儿小鹤。
我惊出了一身冷汗。
我坐下来,点上一支烟。
屁股下的铁轨渐渐开始发热。
我早就通过车站后面的山形做出判断,此处正是小迎被两个康拜因夹死的地方。货车的后面是车站,车站的后面是一座山,山嘴上有一块红色巨石,像一头牛静静地卧在那儿。当时,长长的货车就像抽筋一样突然动了两下。干净凶狠的两下。大地深处受到的震荡,到现在还隐约可辨。受伤的空气,到现在还散发着怪味。血从车厢里靠近村庄的这一侧落下来,打在铁轨上,先是一滴一滴,接着就连成线,一条直直地抖动的红线。我立即就想到了小迎,相信那是小迎的血。去车厢里捉迷藏,是我的馊主意。小迎,那么生动的一个人,被我的馊主意害死了。小迎有些霸道,和我们说话,总喜欢弓着身子,像小鸭子要飞起来的样子。所有这些,都死了。我和她的吻,也死了。
那算不算我的初吻呢?
此刻我有些怀疑了。
因为,那时候我们才十岁左右,屁都不懂,吻了半天,没多少感觉。小迎如果没死呢?到了十七八岁,我们如果还有机会拥抱和接吻,那么,前面的吻就算是初吻。如果我们后来还有幸结婚生子,那么,十岁那个小小的吻就更是值得再三讲述。这就是历史,往往是后来的事情决定了前面的事情应该如何书写。
对不起了小迎,我认为,四十年以后,在澳门的黑沙海滩,我和居亦的那个吻,才是我的初吻。因为,那个瞬间我才算一个性成熟的男人。你死得那么早,不知道我有回忆症,回忆症不是病,死不了人,但是,它阻碍了我的成长,推迟了我的成熟——尤其是性成熟。我的相当一部分精神和体力用在回忆上了,身体和精神的成长,比别人至少慢了三拍甚至更多。二十八岁以前,我一直拒绝谈恋爱,因为我心里有你,我认为你就是我的恋人,一辈子的恋人。我不在乎你是不是实际存在,不在乎能不能和你耳鬓厮磨,我只要回忆,有回忆就够了。二十八岁以前,即结婚以前,我没有接触过任何一个女人。那时候我身高一米七六,体重五十公斤,形单影只,面色苍白,每天写诗,写情诗,所有的情诗都献给你。大三那一年,出过一本油印的诗集,题为“献给小迎的情诗”。
小迎,我可不是专门来向你表功的。我是来请求你原谅的,如果不是我那个自作聪明的馊主意,你不可能死。小迎,你的死绝非没有理由。绝非没理由就是有理由。强调没,是在回避有。我没有直接杀人,起码间接杀了人。
小迎,对不起!
小迎,你还在这个地方吗?
小迎,你还在吗?
3
我没有劳烦表哥,而是自己去了县委宣传部,找了个熟人,弄到一份为申请物质文化遗产准备的资料,题为“甘谷:千堡之县”。
前不久,县委宣传部派人对全县古堡做了一次专门普查,这个资料就是普查小结。原来,古堡的数量不是三百座,而是一千三百多座。
资料上有下述内容:
甘谷县,位于甘肃省东南部,天水市西北六十三公里处,渭河由西向东贯通全境,地理位置十分重要。先秦时就有车马大道,是北上兰州、远赴西域、东去长安、南下西蜀的唯一要道,是唐蕃古道的必经之所,也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要一段。早在新石器时代,境内就有先民繁衍生息。西周时为秦地,周庄王九年(秦武公十年,前688年)置冀县,为全国最早建县的地方之一。北魏称当亭,北周称冀县,唐武德三年(620年)为伏羌县,民国十八年(1929年)更名为甘谷县。
正因为地理位置特殊,甘谷县自古以来也是兵家必争之地,战乱频仍,烽火不断,特别是明清两代和中华民国前后,兵祸之外,又兼匪患。本地土匪以及南来北往的各路盗贼,令社会极度动荡,百姓穷蹇无奈,只能各求自保,在高山险要之处或川台平旷之地,修寨筑堡,成为风气。据统计,全县寨堡总数竟达一千三百余座,平均一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就有一座,成为名副其实的“千堡之县”。
这些寨堡当地人称之为堡(bǔ)子,以四方形为主,另有不规则形、三角形、圆形、梯形等,大多依地恃形而建,易守难攻。大小形制,以七步镇李八爷堡为例,东西长66米,南北宽60米,建筑总面积2570平方米,可使用面积3.6亩,外墙高约10米,含女墙约1.2米,堡墙厚6.4米,夯层6至8厘米,东南角和西南角墙顶各建有望楼、炮台和角墩,墙下原本有环壕,后填平。
文中提到的李八爷堡我知道,离七步小学不远,当时是七步粮库,里面的老建筑拆光了,四周全是新建的圆形库房。我跟着交粮的大人进去过几次,还背着小袋粮食从长长的斜梯上走上去,跳进一眼望不到边的粮食堆里,将身子一斜,同时松开攥紧袋口的手,肩上的重量就像水银一样突然滑下去了。粮食是刚晒干的,阳光的味道很足,加上尘土的味道,集中起来,一时散发不出去,毒药一样令人头晕耳鸣。
我们海棠村有两个堡子,上堡子和下堡子,但资料里只能找到面积较大的上堡子,有编号,有图片,有简单的文字说明,下堡子则根本没提。这说明,特别介绍的堡子只占少数,要么面积大,要么有特点。好在后面附着一张全县堡子的分布图,密密麻麻,多如星星,遍布全县每一个角落,有村庄就有堡子,往往一个村庄有两三座堡子,有些在村子里面,有些在村庄附近。我特别看了大路畔周围十里路以内的堡子,至少有四五十座,举例介绍的,有四五座。圆形且建在山嘴上的堡子有八九座,但是,它们都紧邻村庄,迅速被我排除了。土匪的据点一定是远离村庄的,至少不会紧挨着村庄,这是可以肯定的。我在催眠状态下也没看见堡外有任何房屋,房屋都建在堡子里。
我先开车到了大路畔。
从县城到大路畔只用了二十分钟。
我把车停在路边,熄了火,往口袋里塞好几盒烟,下了车。我在车上已经看见,前方的十字路口很热闹,较远处的墙根下是一些站着说话的年轻人,最近处是三个安安静静的老人,两者之间有一堆吱吱喳喳的女人娃娃。他们一致抬头看我和我身后的车,奔驶G500和“甘A”的车牌号显然引起了他们的足够重视。
我向三个老人微笑着走去。
我在他们旁边停下来,给他们递烟,点烟,然后我也点上烟,蹲在他们前面。三个人中,带茶色石头眼镜的一个显得更开朗一些。
我对他说:“我打听个事。”
他连忙点头,说:“好,好。”
我问:“你们这附近的堡子,最漂亮的是哪一个?”
他说:“堡子?没娇没丑,都差不多。”
我又问:“最早的是哪一个?”
他说:“听说最早是明朝万历年间建成的,在另一个庄子。”
我心里一喜,碰到了一个识字人。
我说:“那么早啊,有三四百年了。”
他问:“这些堡子还有用吗?”
我装腔作势地说:“可以申请物质文化遗产。”
他有些兴奋,说:“好事,给钱吗?”
我说:“国家肯定会花钱保护的。”
他嗓门突然提高,几乎在喊:“国家花十块钱,有九块进了干部口袋。”
我笑了,并向他频频点头。
稍后我又问:“有没有一个堡子建在山嘴上?”
他说:“有呀,不止一个,有不少。”
我用两只手比画着说:“堡子建在山嘴上,房子建在堡子里面,堡子外面没房子。”
他没听明白,有些疑惑。
我又说:“只有堡子,没有庄子。”
他说:“没庄子就没堡子,有堡子肯定有庄子。”
我说:“听人说有一个。”
他耐心解释:“庄子是庄子,堡子是堡子,没有把堡子当庄子的。平时住在庄子里,土匪来了,残兵游勇来了,才临时躲进堡子。”
他提到了土匪,我趁机问:“你们这附近出过土匪没有?”
他说:“小打小闹的土匪村村都有。”
我问:“有没有大一点的土匪?”
他说:“我们这种小地方出不了大土匪。地方多大人多大。人家尕司令是大土匪,张五十四是大土匪,水泊梁山的宋江是大土匪。”
接下来又随便说了些话,我就起身离开了,开车从他们旁边经过,继续向北,沿着渭河的支流——清溪河河谷一直向北,前往七步镇。一路上至少有二三十个堡子从眼前一闪而过。回到甘谷,根本没办法不看见堡子。我突然想,一个总面积不过一千五百多平方公里,目前的人口也才五十多万的小县,竟然有一千三百多座坚不可摧的堡子,差不多一平方公里就有一座堡子,这是不是有些荒唐?再说甘谷向来算不上富庶之乡,渭河两岸的农业,古道两旁的商业的确还不错,但更多的地方是山地,十年九旱,吃饱肚子都不容易,哪有什么余粮、细软,甚至金银财宝供南来北往的残兵游勇和大小土匪们再三抢掠?修筑堡子,心理安慰的意义和象征意义应该更多一些。建一个坚实稳固的堡子放在旁边,早出晚归都能看得见,相信坏人来了有地方可躲,吃饭睡觉都觉得安心。所以,建堡子的风气最初可能的确和兵燹匪患有关,但是,蔚然成风的另一个隐秘根源应该是心理安慰,或者是赶时髦。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时髦,现今的时髦是,有钱没钱先盖一座二层或三层小洋楼,把原本应该是厕所内墙的光滑材料,变成楼房外墙的唯一装饰,家家一样,毫不避讳,没有美学追求倒可以原谅,一点个性诉求都没有,好像所有人的同一个内脏早就被统一摘除。我心里有了一个恶毒的念头:千堡之县应该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才对。
半小时后,到了七步镇。
我要不要先回海棠?
如果回到海棠,肯定连续几天都抽不开身。不仅是因为我好几年没回来了,更是因为大家会踏破门槛,缠住我让我写字。在老家,我的字比我的小说出名。他们把我叫“写家”,不叫作家。写家,主要指写字的人,字写得好的人。写家的地位高于作家。作家写的那些东西,少不了男盗女娼,老百姓不喜欢。
我决定先不回家,留在七步,故意挑战一下故乡这个“道德存在”。从几千公里的路上回来,还剩下最后十里路了,却不赶紧回家,这当然是挑战。不过,能做出这样的挑战,也不简单,再一次说明我的回忆症的确好了,至少好了很多。如果是以前,不可想象,已经到了七步镇而不回家。以前,回到家首先要做的事情肯定是先去母亲的坟地看一看,烧个香磕个头,再另选时间去父亲的坟地。回忆症最为厉害的那段时间,我真的想辞了职,什么事都不干,在母亲的坟地旁盖一间只够容身的小房子,一个人住在里面,回忆母亲一生中的点点滴滴,写一点回忆文章。说起母亲,顺便再汇报一下我的减肥。出门在外,我依旧坚持不吃肉不吃晚饭,控制饭量,每天走路。这几条已经差不多是我的新习惯了。但是,最近这些天做的梦,至少有一半和吃有关。梦中的我,厨艺高超,锅铲飞舞,像变戏法一样给自己炒各种稀奇古怪的菜,多半是大鱼大肉。有时候明明睁着眼睛,竟然也在做炒菜的梦。有时还尝试用适量的意识干预自己的梦,把菜炒成这样,而不是那样。比如,母亲做红烧肉是放醋的,这一点和很多人不同,于是我要求梦中的自己,在红烧肉出锅前滴一点醋。这么说来,我的回忆症好像还在,没好干净,要警惕。
我向路人打听,七步最好的旅社在哪儿,有人告诉我在马务巷。我当然记得马务巷,靠近清溪河,在李八爷堡的北面。找旅社的路上,我大致看清,七步变化不大,老街道老建筑保存完好,都还是旧时模样,有些门楼被重新刷了漆,显得又老旧又艳丽,街上半是本地人半是游客模样的人,还看见了几个外国人。
经过挑选,我住进北山客栈。
这是一座砖木结构的老宅院,据说开业不久,看得出不久前刚刚修补过,部分门窗和廊柱是新木料。收费不高也不低,一天一百三十元。整个院子,四面都是两层的砖楼,北面临河,南面向街。我选择住在二楼最北侧的一个房间,屋内很干净,卫生间也很干净,阳台底下就是清溪河,可惜河水很小,而且结了冰。河水之小,我并不惊讶,因为海棠村也在清溪河边。我离开海棠之前,清溪河里的水一年四季都是满的,下河游泳会担心淹死。淹死人的事情的确时有发生,冬天在宽阔的冰面上滑冰、打陀螺,是难忘的儿时记忆。而现在,清溪河常常会断流,河水最大时也不及当年的一半。
洗了澡,躺在床上,想起近在咫尺的海棠,心里很不踏实。更重要的是,躺了几分钟,突然想起此行的目的,同时也发现头没疼,一点没疼,闭上眼睛仔细感受,还是一样,脑海里安安静静。而且眼前也没出现任何幻觉,没看见那个骑马挎枪的人。我不知道应该庆幸还是应该失望。我想,也许天黑后会不同。
我戴上墨镜,下楼来到街上。怕碰见熟人,所以戴了墨镜。海棠人也有长期在七步镇开铺子摆地摊的,古来如此。门口的这条街就是马务巷,马务巷可能的确和“马务”有关。有传说,整个清溪河河谷和南北两山曾经是秦国的养马场,后来,在唐宋元明等各个朝代,此间都负责给朝廷驯养战马。马务巷还是以前的石板路,整条街随着清溪河的弯曲而弯曲,不宽,但很长,大概有三千米。我假装成外地游客,说着普通话,一个铺子一个铺子地看过去。所有的商品都明确指向外地游客,这足以说明七步镇已经是知名度不低的一个旅游目的地。古丝绸之路上的一个重要商埠、伏羲故里、千年古镇、得到完整保存的古建筑,这些历史和文化元素经过着力打造,成为亮点。我从这边走过去,再从那边走过来,看到了人们能够拿出来买卖的所有东西:中药、花椒、辣椒、苹果、核桃、樱桃、麻鞋、草编、毛线、腊肉、酸菜、咸菜、粉条、粉丝……正是因为杂乱零碎而让整个一条街显得满满当当,洋溢着乡野气息浓郁的诚实和温暖。我碰到了五六拨游客,注意听他们说话,一半是附近的口音,一半是陕西、青海、四川甚至港澳台的口音。
随后我又特别去了七步小学,我念过几天书的地方。在七步小学校门口,一瞬间,我似乎有些头晕,不是疼,是晕,和晕车的感觉相似,我急忙扶住一棵柳树,微微闭上眼睛。好像也出现了我想要的幻觉,没错,和当年一样,一个人骑在马上,威风凛凛的样子。但比当年模糊多了,仅仅是一个剪影,黑白色,黑色也接近白,看不清任何一个细节,人的长相、衣服的样式、帽徽肩章都看不清。另外,我也实在说不清,这个剪影是此时此刻刚刚出现的新幻觉,还是我对以前那个旧幻觉的回忆。
附近有人走来,有些面熟,我急忙闪开了。天近黄昏,我打算找家饭馆吃些饭,开着车跑来跑去,活动量很大,肚子早在咕咕叫了。要了一碗浆水面,外加一份酱猪蹄、一份虎皮辣椒、一份炒鸡蛋、一份小咸菜。浆水面并不意味着简单,而是讲究。这是典型的海棠吃法,也是母亲喜欢给我们做的。前面说过,我学会了母亲的所有厨艺,自己装扮成母亲喂养自己可怜自己,包括浆水面。浆水面的关键是浆水,浆水我也会做,珠海没有苦苦菜,经过再三摸索,我用一种名叫青麻叶的白菜顶替,再加上芹菜、白萝卜和莲花菜,味道很不错,几乎可以乱真。四个小菜先来了,减肥前那种可以吃掉一座山喝掉一条河的冲动又出现了。突然,我特别想“喝两杯”,便要了三两老家人常喝的秫秫(高粱)酒。问了饭馆的WiFi,打开微信,一边喝一边给居亦发去照片,以示坦诚,并向她解释,跑了一天,晚饭不能不吃了。她肯定在忙,回了一个吐舌头的手机表情。我对手机表情没有好感,每次看见任何人发来的任何一种手机表情,都会全身一麻,但每次都忍了下来。居亦什么时候不回几句话,我心里就一直处在等待和担忧中,我也借此知道我仍然爱着居亦,好像我随时有可能见异思迁。我慢慢吃慢慢喝,一直到电视里的《新闻联播》开始了。
每天都少不了死人的新闻,《新闻联播》的最后部分好像总有自杀式炸弹袭击,早先是一年一次,后来是一月一次,现在几乎每天都有。
今天是阿富汗,首都喀布尔,闹市区,一家法国餐厅,自杀式汽车炸弹袭击,两名无辜的用餐者当场死亡,十五名阿富汗人受伤。
用餐者,正在用餐,突然死了。
“他妈的,这样的死,对死者来说毫无道理。”我心里念叨,我知道这念叨仅仅是回忆症留下的思维习惯,和回忆症已经没有关系。
我对自己的麻木已经习以为常。
如果是以前,这可能是我光荣地坠入回忆的一个机会,我会想象我是其中一个用餐者,正在异国他乡和一个陌生女人吃饭,为饭后领她上床暗暗下着功夫,突然汽车破墙而入,强大的气流把我和面前的女人一同送上了天堂。
如果只是此刻这样的事不关己的一瞬间的联想,那就好办。坏就坏在,回忆症患者的我,总是始于联想,终于回忆,我会实实在在坠入回忆,一遍一遍、一点一滴地回忆事情的前因后果,直到被新的更值得回忆的内容取代。
此刻我还推断,我的回忆症,一方面的确是一个不轻不重的顽疾;另一方面,也有可能是我对遗忘之普遍做出的本能反抗,认为这个世界太习惯于遗忘,人们太习惯于遗忘,所以反而得意于自己有回忆症,偏偏不去治疗。
2001年9月11日,后来称作“9·11”的事件发生了,我也是在当晚的《新闻联播》里看到的。当时我正在和一个女企业家聊天,准备给她写一篇五千字的报告文学,写好后可以从杂志社拿五百元,从女企业家这儿拿五百元。在当时,一千元稿费是一笔大收入。可是,那篇报告文学终究没有写出来,因为我从此像坠入地狱一样坠入了回忆。回忆自己在第二架飞机上,即美国联合航空公司的175号航班,带着老婆孩子,一家三口高高兴兴地从波士顿飞往洛杉矶,却毫无预兆地变成了纽约上空的一抹轻烟。我知道这么做很傻,这是最标准的用别人的豆子炒烂自己的锅,但我做不到不这样。当时我还不知道世界上有一种病叫回忆症,只猜测自己可能是一个有潜力的作家,天生懂得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。至少是多愁善感,有同情心,喜欢长久地沉湎于回忆。不仅回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,还回忆别人的事情,把别人的事情偷过来加以回忆。回忆症对我的折磨之巨,我自己也是在回忆症痊愈之后才渐渐认识到的。今天的认识又有所加深,痛苦和痛苦是没办法相互体谅的,自己的痛苦自己本人也不一定能够体谅,尤其是当痛苦结束之后。不能体谅,是因为我们不在别人的地狱里或者已经从自己的地狱里幸运逃脱。地狱和地狱也是没办法相互体谅的。地狱的最大特点恐怕并不是皮肉和灵魂之苦,而是皮肉和灵魂之苦的独特性。呵呵,此刻在距离家乡最近的远方,我却意外看懂了什么是地狱。
居亦终于说话了,她问:“你爱我更多还是我爱你更多?”
我心想,又来了,到底是小女孩!
我心里烦烦的,我迟早要迎合她,但可以拖延一下。
我怎么说其实没选择,我说:“当然是我。”
她立即回复:“不是,是我。”
我继续敷衍:“怎样证明你爱我更多一些?”
她说:“不过,我只比你多一点点。”
我有直感,接下来,她又会说出让我吃惊的什么话了。她总是这样,一个很俗气很老套的话头,说着说着就会翻出新意,大显风月。
我问:“多多少?”
她说:“多你一天减掉的体重。”
我笑了。
我说:“你在提醒我减肥。”
我很不满意我的回答,和她相比,我真是愚蠢至极。
她回了一个手机笑脸的表情。
我全身禁不住一麻。
我结了账,回到旅社。我早就知道老家人自酿的秫秫酒厉害,所以只要了三两。上楼梯的时候,知道自己多少有些醉意了。我懒懒地躺在床上,再一次想起这是离海棠仅仅十里路的地方,觉得又抱歉又新奇。这时突然想起王龄的话,他在介绍弗洛伊德的时候说,精神病人、女人和孩子的潜意识更为活跃,因为,理性薄弱或理性残缺。我想,应该加上醉酒的人。还应该加上吸毒者。我的意思是我应该喝更多的酒,我的量,喝七八两可能刚好,再多就会倒下,再少——像现在这样,又重,又倒不下。在宁夏的时候,有一次喝多了,回到单位,以为院门锁了,只好翻墙,三米高的墙,不知怎么翻的,轻松翻过去了,落在院子里还站得稳稳的。从里面回到院门口才发现,院门的侧门是开着的。第二天再看院墙,看来看去,结论只有一条:不借助外力是绝对翻不过去的。
我终究没有下去再找酒,看了几页书,竟然很快就睡着了。感觉一晚上都在做梦,做梦的时候心存感谢,感谢这些梦——每一个梦,好像都在用一种不难理解的隐晦语言向我揭示我渴望知道的秘密:我曾经是谁?那个骑马挎枪的人是谁?在七步镇我为什么会头疼蛋疼?那个建在山嘴上的椭圆形堡子到底在哪儿?
醒来之后,任何一个梦都想不起来了,最近的一个梦同样想不起来。脑海里空空如也,床上也空空如也,房内只剩下一些搏斗的气味。灵魂和肉体搏斗了一晚上留下的气味。两个气味搅和在一起,变成一种难以描述的腥味,但灵魂的气味,有一部分似乎拒绝被混淆,让我想起晒干的甘草的味道,有点辛,又有点甜。整整一晚上,辛甜的灵魂再三做着殷勤努力,试图冲破肉体脱颖而出,把全部秘密告诉我。然而它失败了。它斗不过肉体。肉体上遍布着大大小小的缝隙,没有一个是开给灵魂的。
对我来说,也算新鲜。以前我总会牢牢记住一堆梦,至少一个梦。印象深刻的梦,会连续很多天都忘不了。最极端的例子就是小说《圣地》里的那个故事。醒来后,翻箱倒柜满世界找大女儿留下的痕迹,哭得一塌糊涂。
怎么办?我问自己。
我来到阳台上,点上一支烟。
怎么办?我再一次问自己。
我坐在一把椅子上,清楚地感觉到,自己此时有多么沉重。显然,自己的肉体是自己的全部。肉体之外并没有另一个自己。肉体的重量就是“我”的重量,两者完全相等。我是谁?我曾经是谁?这样的疑问不过表明我还活着,这具臭皮囊还健在。它用血肉养育着我的疑问,养育着我对肉体的轻蔑,对灵魂的仰慕。当它死了,一切疑问一切偏见也将消失。最被轻蔑的东西,最伟大,事实可能正是如此。除了肉体,还有什么?什么也没有。什么潜意识,什么超心理,什么前世,什么灵魂,什么自我,这一切都不过是肉体本身的一部分性质,肉体能品尝酸甜苦辣,同样会发出疑问,产生幻觉,仅此而已。曾经的那个幻觉,大概仅仅是幻觉,一个年轻军人骑着一匹大马,挎着手枪,威风八面,这很有可能就是我印象中的父亲,因为父亲正是骑兵,解放那一年父亲是马鸿逵贺兰军的一名骑兵营长。杨得志的部队从中卫中宁一路打过来,正在快速逼近银川,在大坝、小坝一带负责阻击的贺兰军早已人心涣散,无心恋战。某一日半夜,身为营长的父亲打了个盹,睁开眼睛,发现所有的士兵和战马都跑光了,只剩下一大堆枪。父亲一个人守着枪,一直等到次日下午,杨得志的部队来了之后,父亲用一堆枪换了一份投诚证明,不久就和母亲骑着一匹白马回甘肃了。半路上,投诚证明和钱包一同被小偷偷走了。历次政治运动中父亲就仍然是反动军官。这样说来,我幻觉中的军人偏偏也骑马挎枪,难道和心理暗示无关?我从小听父亲讲了很多这样的故事,马鸿宾马鸿逵卢忠良马全良马敦静这些名字,我如数家珍。
但是,至少有一个出入让我的疑虑显得有些牵强。父亲是骑着一匹白马回来的,村里人至今还记得那匹白马,它是在村里老死的。况且,父亲说,他的一个营全是白马,被称作白马营。每一个营只有一种颜色的马,另有黑马营、红马营、花马营。我从小就幻想我长大后也要当骑兵营长,而且要当白马营的营长。
幻觉中的马却是一匹红马。
无论如何,它都应该是一匹白马。如果那是印象中的父亲,应该是白马。如果是想象中的我,更应该是白马,梦幻一般的白马。
4
我并没有马上离开七步镇。我似乎喜欢上了在家门口流浪的感觉。第二天我继续戴着墨镜,在七步的大街小巷转来转去。以七步小学为中心,向东西南北每一个方向走去。七步镇本来就不小,规模并不比一座一般的县城小,现在就更大了。马务巷这边的老街和老建筑基本上是原来的样子,破坏很少,这足以说明七步是一个古风犹存、斯文深厚的地方。有三座堡子,每一座都是大堡子,比海棠的两个堡子大多了。还有八座大宅院,最大的一座是李八爷家的,叫“进士第”。和李八爷有关的遗迹遍布七步镇,李八爷堡子,李八爷桥,李八爷书院,等等。李八爷,原名李以俊,排行老八,道光年间的进士,曾任陕西旬阳、旬邑等地知县。进士第我也进去看了看,顺便当了一回游客,以前的确没进去过。按说七步镇也算是我的故乡。七步镇的很多宣传材料里,提到“当代杰出人物”时,我也忝列在内。七步的每一个字画铺里都挂着我的字,据说都卖得不错。可是,我就是不情愿把七步也看作故乡,在珠海向人介绍,说我是甘肃天水人,在兰州向人介绍,说我是天水甘谷人,在甘谷向人介绍,说我是七步海棠人。如今人在七步,只觉得海棠才是故乡。可见故乡这个概念是越来越小的,直到小到一个村子、一座院子、一个母亲。
故乡其实是一个出口。我们通过一个具体而微的出口来到了这个世界上,于是我们一生都忘不了那个出口。我们以那个出口为故乡。故乡的大小在变,作为圆心的出口永远那么小。为什么当我们回到故乡或接近故乡时总是免不了有些哀伤有些难过?是因为我们无限接近出口,无限接近本质,无限接近疑问。我们对自己的来和去无能为力,我们对来和去后面的黑暗一无所知,我们实在不能不哀伤,不能不难过。当母亲也去世了,那个圆心将变得游移模糊。我也才能做到,不急着回去。其实,没有了母亲,就算身在故乡,也像一个流浪汉。说起母亲,我真的好想重新成为回忆症患者。我好后悔找王龄博士治愈了回忆症。此刻,我认为有些疾病是不该被治愈的。待在疾病里让人觉得安全和满足。我们的灵魂也许就藏匿在某一种疾病里。也许疾病才是我们的故乡。
从早到晚我不停地转来转去。
遗憾的是,今天连头晕的感觉都没了。在七步小学,在七步镇的任何一个角落,我都正常极了,不再头疼不再头晕不再出现任何幻觉。昨天那个剪影可能是我和“那个幻觉”的最后一面。看来,那个幻觉,也有它的寿命。它也有死掉的一天。它可能是一种能量,一种隐秘的能量,它会产生,也会消失。时间的延伸、空间的改变、人流和信息流的增加,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个,都有可能促使它消失。能量守恒定律是就总体而言的,但是,任何一个个别的特定形式的弱小的能量,它会出生,也会死亡。它转化成别的东西,它融化进总的能量中,这是更有高度的计算方式。而我更愿意固执地认为,它死了。我的那个幻觉,它死了。以后我只能“回忆”它了,直到我也死了。幻觉中的那个人到底是谁?现在我比以前任何时候更想弄清这个问题。
我打算请人帮忙。我必须如此。
我想到的第一个人是小学同学蒲霞。蒲霞是七步中学的老师,从天水师范毕业后回到七步镇当老师,目前大概做了奶奶。除了五年级做过几天同学之外,后来的几十年,我一共见过她两次,都比较早。一次是二十几岁,一次是三十几岁,印象都不错,觉得她越来越出脱了,还是有点冷,但柔的成分更多了,柔让冷变得更有味道。她结婚很早,师范一毕业就结婚了,所以我对她的好感完好地保存至今。几年前她打电话问我要过字,我写好寄给她,没多久她又要,我又写好寄给她,前后要了三四次。我这么说,绝非在埋怨她,而是觉得她这种率真的没心没肺的性格,以及对男人的支配欲,倒让我心里挺舒服的。女人也许应该分两类,一种是雄性的女人,一种是雌性的女人。雄性的女人更霸道,更野性,更有支配欲,但仍然是女人,甚至是更有味道的女人。无独有偶,我的三任前妻都是这一类型的女人,肯定和我的这种认识有关。我显然忽略了结婚之后的长期相处,一个男人将如何选择自己的“角色”。做这种女人的男人,首先要在角色上做出让步,得让自己在很大程度上是另一个性别——女人,要像女人一样学会妥协,学会从属,甚至学会撒娇。如果能做到,或者天生就喜欢妥协和从属,天生有女气,就会平安无事,甚至不缺少幸福。如果相反,就随时可能爆发战争,直到离婚。有时候我觉得妥协和从属没什么不好,一切听她的,大事小事都由她安排,我专心写我的小说练我的字,何乐而不为。有时候我又觉得难受,觉得不对劲,心里突然会生出反抗和捍卫的冲动,大部分时间已经忍过来了,某一个瞬间却爆发了,于是前功尽弃。现在想来,魔鬼正是“反抗和捍卫的冲动”,忘不了自己是“男人”,尤其是亲戚朋友眼中的男人,孩子眼中的男人,不能不“反抗和捍卫”。按理说,有了前两次婚姻的经验,第三次我应该习以为常了。但是,意外的是,我的第三任妻子才是支配欲最旺盛的一个,她的支配欲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,在家里吃饭,她要坐餐桌的主位,两人一起逛街,她要走在前面,她既不会牵我的手,我也不能牵她的手,一同开车,方向盘在我手里,加速减速、左转右转如何停车要听她的,甚至做爱,必须是女上男下,她还要始终睁着眼睛,两个人都睁着眼睛做爱实在是可怕,我只好“选择”闭上眼睛。有时候看见我睁开了眼睛,她会尖声命令:“闭上眼睛,听见没有?”或者稍稍温柔一些:“快抱紧我抱紧我,快闭上你的狗眼睛。”我这么数落她很有些对不起她,我的真实意思其实是,她还是很有女人气的,那是另外一种女人气,一般人消受不了的女人气。我如果能做到不把狗屁角色当回事,我们两个也会是很好的一对。我们的离婚连我们自己都感到十分突然,因为事先毫无预兆。为了一件很小的不算事情的事情,我们吵了起来,一个喊离婚,另一个说,赶紧离,越快越好。马上就出门去了民政局。出发的时候,她问,开谁的车?我说,开你的。她说,开你的。我说,开你的。我的坚持含着嘲讽,她的坚持不乏妥协。因为,后来我们如果两个人开一辆车出门,总是开她的车,由她开,这样免得吵架。前往民政局的路上她坚持我开车,我心想,已经晚了。这么说来,我们的离婚仍然是美的,至少有一种残忍之美。
回过头再说小学同学蒲霞。
我认为蒲霞这种女人是很适合帮忙的。正如我的第三任妻子,乐于助人,现在我仍然时不时找她帮忙。这样的女人,热情、有行动力,又的确是女人,细腻、坚韧,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显得柔情似水。两种品质加起来,办事能力超乎想象。我打算请蒲霞在七步做一个调查,把民国到解放这段时间的七步军人,尤其是有一官半职的军人(国民党军人为主),做一个详细统计,越详细越好,最好有照片,有事略。
我从手机里找到了蒲霞的电话。
我给她发了短信,告诉她我在七步,想和她见面。
她马上打来电话:“大名人,我在婆婆家,后天回七步请你吃饭。”
我用玩笑口吻说:“只和你单独见面。”
她大笑且撒娇,说:“我有点紧张哟。”
我继续开玩笑:“你也知道紧张?小时候把我欺负的!”
她也开玩笑:“是不是该你欺负我了?”
我心里发热,说:“当然了!”
她问:“你是在海棠还是在七步?”
我说:“我住在马务巷,这次来有个任务,保密啊!”
她问:“那我怎么请你吃饭?”
我说:“你一个人请我呀,咱们单挑。”
她说:“好吧,我不怕你,后天见。”
对于“后天”的到来,我竟然有些害怕。因为,蒲霞对我来说是一个情结。虽然只做了几天同桌,却一直记在心里,久久不忘。被她训斥的瞬间,心里又怕又爱的感觉,可能是我此生最早的性体验。经过七步镇去宁夏的那个晚上,灰蒙蒙的月光地里,心里唯一恋恋不舍的竟是蒲霞。大学时代还一厢情愿地幻想过和蒲霞结婚,但当时的我,只是一个喜欢写诗的乡村气息浓郁的文弱少年,生活在自己给自己创造的爱情乌托邦里,自得其乐,遑求它哉。小迎,蒲霞,都是我的乌托邦世界里的秘密成员,这就够了。亲了嘴,做了爱,甚至结了婚,有了孩子,就不是乌托邦了。再说蒲霞师范一毕业就结婚了,传闻是奉子成婚。再后来又听说她丈夫骑摩托车直接钻进卡车轱辘,当场撞死了,没多久她又嫁人了。人生在世,有些情结似乎迟早要了结的。明天见面,这个情结要不要做一个了结呢?再说,蒲霞是一个雄性的女人,热情似火,如果她主动,我怎么办?这之所以是一个问题,是因为我真的想好好爱居亦,不再出轨,不再偷情,不再三心二意。
我开上车重新回到大路畔。
我想把等蒲霞的时间用一件事情消磨掉。我又想起了那个建在山嘴上的附近没有庄子的堡子,并确信我在催眠中看到的情景不会有错。我打算把大路畔周围的堡子——所有建在山嘴上的堡子,一个不漏全部勘察一遍。不管堡子旁边有没有庄子,都要亲自看一看。在大路畔的街面上我又碰见了那个戴石头镜的老人,我说,想请一个人带我去找一个建在山嘴上的周围没有庄子的堡子。还没提报酬的事,老人就欣然同意。一看老人上了我的车,那伙晒太阳的人中,一个穿迷彩服的年轻人冲我们发出怪声尖叫,并喊,张老师去哪里,我也去。我悄声说,不要他。张老师向他们挥挥手,说,去北京。穿迷彩服的年轻人突然向我们追过来,我一踩油门,就离开了大路畔。我把事先准备好的三百元塞给张老师,说,这是给你的报酬,别嫌少。老先生假意推辞了两下,就收下了。
我向张老师再一次强调,要找的堡子是什么样子:建在山嘴上,山是一个小山包,从地面直接隆起,占据了整个山嘴,山嘴多圆堡子就多圆,堡子不大,是一个小堡子,最多能住二十户人家的样子。堡子背后是大山,和大山像母子关系,但中间是完全断开的,附近也没有庄子,堡子前面是一条河,河里有水。
张老师点着头,似乎有了目标。
张老师说:“这附近的河,除了清溪河就是散渡河。”
我说:“清溪河沿岸的堡子可以不看。”
张老师说:“这就不费事。”
我说:“清溪河离大路近,我要找的堡子以前是土匪窝,肯定不在大路边。”
张老师说:“散渡河离这儿不远。”
我说:“好,咱们直接去散渡河,你带路。”
只用了半小时就找到了散渡河。
我这才知道清溪河是散渡河的支流,两河在安远镇汇合之后,继续向东,在县城附近流入渭河。以前我一直以为清溪河直接入了渭河。
我们找到的第一个堡子叫杨家堡子。
以姓氏命名,是堡子的一大特点。
杨家堡子的确建在山嘴上,前面是河,后面是山,大小和形状很像我要找的堡子,但小山和大山几乎连在一起,这一点不符合要求。
我说:“还是不对。”
张老师问:“哪儿不对?”
我说:“小山离大山太近。”
张老师为难地说:“这个不对,就没有对的了。”
我说:“麻烦你再想想。”
张老师说:“有了有了,这次肯定没错。”
顺着河谷继续向北,又离开河谷上山,山叫魏家嘴。山顶有三个大小差不多的小山嘴,其中一个山嘴上有堡子,名叫魏家嘴堡。
半路上我就停下车,说:“不对,没这么高。”
张老师问:“你来过?”
我说:“我没来过,听人介绍过堡子里土匪的故事。”
张老师问:“不是红军故事?”
我说:“不是,和红军没关系。”
张老师说:“中央红军三过甘谷,我知道很多红军的故事。”
我说:“不是红军故事,是土匪故事。”
我们下了山,又回到散渡河河谷。
又看了一个,还是不对。
再往前就是通渭了,通渭是另一个县。
张老师问:“前面已经是通渭襄南,还去不去?”
我说:“咱们别嫌远,再找一找。”
刚进入通渭的县界不到五分钟,就看见河西岸有一座圆圆的小山,小得像一个入定的老人。身后有大山却不倚靠,面前很开阔也不仰望,只是兀自呆坐在那儿,闷声不响,平实安稳,任万物无理而有序,隐晦又清晰。如果山顶有一个堡子,就完美无缺,符合一切要求。可惜,山顶除了几棵小树,再什么都没有。
我说:“去看看。”
张老师说:“有山没堡子。”
我问:“会不会原来有堡子,后来拆了?”
张老师说:“那倒有可能。”
我们从冰上走过去,又走了二三百米,就到了小山脚下。抬头目测,山高大概有一百米,从低到高围绕着四五层玲珑的梯田,全部种着冬小麦。麦苗贴着地,是忍受寒冷、暂停生长的样子,等春天一到才会发力向上。我们顺着一条盘旋小路爬向山顶,才发现对我这个刚刚开始减肥的胖子来说,爬上去并不容易,张老师也气喘吁吁。终于站到山顶,朝我停车的方向看过去,我心里立即相信,找对地方了。我觉得有没有堡子并不重要,因为,我已经从空气里闻到了堡子的DNA,四周的一草一木里都暗藏着堡子的灵魂堡子的血液。稍稍细看,更是发现,太阳的血红,天空的纯蓝,和一次杀戮有关,砍头的事情似乎刚刚发生。紧接着就找到了更有用的证据:山嘴是非常平整的一块地,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,正好是一座小型堡子所需要的面积。西南角和西北角有明显而完整的夯土层,无疑是墙台和角墩了。土层的开裂处能看出人工夯打的痕迹,一层一层十分明显,裂缝里长着酸枣树,斜斜地刺向天空,粗大的根系裸露出来,显示着苍老的年纪。
我说:“张老师,来抽根烟。”
张老师问:“是这儿吧?肯定有过堡子?”
我说:“没问题,肯定是。”
张老师坐在我旁边,弓着腰,卷自己的旱烟。
我说:“这地方曾经是一个土匪窝。”
张老师问:“真的?我不信。”
我说:“我听人讲过,是一个很厉害的土匪。”
张老师说:“解放前,遍地是土匪。”
我问:“甘谷有没有大土匪?”
张老师说:“你上次问过,我说地方多大人多大,天水有胡子团,武山有斧头队,清水有剪刀帮,通渭有黑虎营,甘谷有啥?说不上。”
我说:“张老师,你也太悲观了。”
张老师说:“不是我悲观。”
我说:“人文始祖伏羲不是咱们甘谷人吗?”
张老师说:“穷得只剩下传说了。”
抽完一根烟,我站起来,拍了几张照片。
回去的路上我问张老师:“你认为,人有前世轮回吗?”
张老师说:“有没有都不好说。”
我问:“你希望有还是没有?”
张老师说:“我还是希望没有,最好没有。”
我问:“为什么希望没有?”
张老师说:“没有就不用再来受罪了,受不完的罪。”
我说:“我也希望没有。”
转眼之间,我们就从散渡河河谷回到清溪河河谷,放下张老师,我立即回了七步镇。我打算见过蒲霞之后再回来,找到那些麦田的主人,了解更多的情况。但是,回到北山旅舍的那个瞬间,我才知道我为什么要急于回到七步。原来,回到七步其实是回到一个特殊的地方,一个不可替代的小角落:离海棠很近又不是海棠,半是故乡半是他乡,然后,躲在这样一个因为特殊所以温暖的小角落,大哭一场。
我哭了,我的眼泪流给自己。
我极度怜悯自己,我觉得世界上再没有比自己更值得怜悯的东西了。
我站在阳台上,一直哭一直哭。
我怜悯着自己,还怜悯着另一个自己,前世的自己。
我想把眼泪哭干,把怜悯哭干。
当初母亲去世后我也是这样怜悯自己的。是怜悯,不是别的。怜悯自己突然没有妈妈了,怜悯自己虽然四十多岁,却突然沦为孤儿,自己从此将真的变得举目无亲,漂泊无依。当时的我,万万想不到,一个人是如此需要母亲,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仍然需要母亲。当我和一些父母健在的朋友说起这个感受并如实使用了“孤儿”一词时,朋友们一概面含怀疑,眼神飘忽,就差直接说我“矫情”了。接下来的情形更是没人理解:当我开始自我怜悯的时候,我也需要等量的安慰,于是,我只好自己扮演成母亲,疼爱自己,甚至溺爱自己,用母亲的口气和自己说话,用母亲的食物喂养自己。
“给你再找上一个!”
我离婚之后,母亲在电话里总这样说。我明白,母亲的意思最简单不过了:给你,再找上一个,你就有爱做,有饭吃,有水喝了。
母亲的话里面饱含怜悯。母亲出身卑微,父母是黄河西岸的贫苦农民,常年在黄河东岸替人收大烟。母亲在黄河东岸出生后,因为爱哭被送人,在一个大烟贩子家长到十六岁,嫁给了刚好在附近驻防的父亲。在母亲看来,一个男人身边不能没女人(未必就是婚姻)。离婚后的儿子,事事要自己动手的儿子,还要照顾八九岁的女儿,当然值得怜悯。“给你再找上一个!”每次想起这句话,我都禁不住想笑。
但我竟然还有“上一世”!
那么,上一世,我的母亲又是谁?
我不喜欢这样!
非常非常不喜欢!
我觉得这种情形一点不可爱,根本不美学!
我是谁?
我是什么?
我狗屁都不是!我连一个确定无疑的儿子都做不了!甚至连“去死”的愿望都变得软弱不堪,不再真实有效,不再可靠有力,因为,死了你还得再轮回再转世,至于你转世的时机和去向,没人会征求你的意见。我是我的累赘,我是我的债务,我是我的罪过,我是我的疑问。我的生命里最尖锐的东西就是“我”!
我不能不怜悯这样的“我”!
哭完,我给居亦打去了电话,说着说着,我又哭了。我对居亦的爱,让我大感辛酸。正是对爱的需要,让自己知道自己多么贫贱。“爱是我们贫贱的一种标志。”西蒙娜·薇依的这句话我一直半懂不懂,此刻终于懂了。
身在澳门的居亦,显然不能理解我的哭。她问我:“你是不是喝酒了?”我说:“没有,你听我舌头一点没大。”她仔细听了听,断定我没喝酒,就想马上坐飞机来见我,就像当初,在半夜十二点之前从澳门到珠海,在拱北的地下车库和我做完爱,又赶回去。我急忙说:“和你说说话就好多了,我没事,你放心。”
5
蒲霞来短信说,她下午五点来旅舍接我,然后去一家农家乐吃烤全羊。她还用玩笑语气说:“你是大名人,很多崇拜者想见你,我可不敢独自享用。”我非常恼火,恼火的原因是:我已经下决心不见更多的人。我此行的目的很明确,尽可能秘密地想办法揭开我的前世之谜。我把床头柜上的一卷卫生纸抓起来砸在地上,嘴里骂着脏话。这时候,我想起那卷卫生纸是我昨晚从厕所里转移到床头的,“以备不测”。我下去把散开的卫生纸捡起来,卷好,放回到床头柜上,同时又看见了酒店提供的标价十元的避孕套,我还专门了解过它的大小。此刻想起来,真是羞愧难当。我躺在床上,说不清自己是怎么变成现在这样一个人的。我不能说我是一个流氓成性的家伙,但我真的很难专一不二。这是我的天性吗?二十八岁以前的我可不是这样,二十八岁以前我真的没有做过爱。一个我喜欢的姑娘,不愿和我结婚,但愿意把处女之身给我。我毫不犹豫,做出了“高尚的选择”,两个人抱了半夜,终究没动真格的。二十八岁以后发生了什么我真的不知道,我需要好好下些功夫,搞清楚其中的原因。我想,从五十岁、六十岁开始学着做一个高尚的人应该不迟吧。我闭着眼睛想了想黑沙海滩那个吻,让自己充分相信,我可以开始好好爱一个人了。
下午五点,我下楼等蒲霞。
五点十分,蒲霞来了,但我几乎认不出她。
她像以前那个蒲霞的妈妈或奶奶。
我心里一下子凉透了。
我想,妈的,这也算一种了结!
蒲霞睁大眼睛看着我,大声问:“我的天啦,这还是你吗?”
看来,她和我遇到了一样的尴尬。
我说:“你上一次见我,我比现在至少瘦二十公斤。”
她看了看自己,说:“彼此彼此。”
我心里想,除了胖,变了的,更是气质。她身上原来有一种瓷娃娃的气质,三十岁的时候仍然有,但是,现在真是丝毫都没有了。
我和她没开车,一边走路,一边说话。吃饭的地方在南关的一大片拥挤的居民楼里,外面没有任何牌匾,但人出人进,生意兴隆。一路上,我已经说好,请蒲霞帮什么忙了。我说,我因为写一部军事题材的长篇小说,需要搜集七步镇旧式军人的各种素材,越详细越好,坊间传闻、信件、文字和图片等原始材料,都是我最希望得到的。蒲霞痛快应承,表示她本人会一家一家亲自调查,还会动员她的学生帮忙。
蒲霞请了八个人陪我吃饭喝酒。
这是老家的习惯,请若干陪客和主人一同款待客人,陪客越多,越显得主人有热情,有诚意。落座之后,我立即就想通了。如果我是蒲霞,也会这样。我们如果早就上过床,就可以不拘礼节了。陪客中,有两三个喜欢写作的人,手头有我的书,带来请我签名。大家真的把我当一个人物看待了。三杯酒下肚,我已经变成一个平易近人能说会道的家伙了。酒没少喝,肉也没少吃,减肥的事早忘得一干二净。
蒲霞请我给大家写字,我记下了每一个人的名字和要求,答应回珠海后,在自己的书房里认真写好再寄回来。几年前我发过誓,不再当众给任何人写字,我觉得把写字当成一种表演,实在恶俗,让书法这门艺术变得毫无自尊。事实上,大庭广众之下也很难写好字。我把这个意思对大家讲了,大家听了表示理解。
喝到正酣时居亦的微信来了。
“先生,在干什么?”
仅仅“先生”二字,就已经够我陶醉且自律了。我意识到自己应该持续减肥,其实更重要的不是减肥而是维持一种清新的生活姿态。
我说喝好了,大家也不勉强。
然后,略显醉态的蒲霞送我回马务巷。我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,两人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。天气很冷,蒲霞说,好冷好冷。我顺势把她搂过来,并没有吻她的念头,继续走路,两个胖子搂着走路有些费劲,走了不超过一百米就放开了。到了马务巷,我说,你打车回去吧,冷死了,我就不送你了。她说,好吧。
我不知道蒲霞是否有些失望,反正我觉得很失望。失望的原因明白无误,自从见了现在的蒲霞,原来的蒲霞——十二岁的蒲霞,师范时代的蒲霞,以及三十岁左右的蒲霞,原本十分鲜活生动的记忆,突然变得相当遥远相当模糊了,甚至完全消失了。新的记忆取代了旧的记忆,旧的记忆就好像从来没存在过一样。
这是我原来一直学不会的本事。
一位女心理医生曾想过很多办法培养我遗忘的能力,其中一个办法是,由我故意把一杯热牛奶貌似不小心地碰倒在桌上,弄脏了桌上的书本和杂物,然后再由我亲自清理,让桌子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后,她问我:“你看,牛奶被擦干净后,是不是就像没倒过一样?”我心里丝毫没忘记刚才的情景,只是说空话应付:“差不多。”此时,一个事先安排好的陌生人进来,转了一圈又出去了。心理医生说:“刚才这个人肯定不知道几分钟前有一杯牛奶被碰翻了,弄脏了很多东西,就算给他讲了,他也不会有切肤感受。”接下来试验进一步升级,牛奶换成墨水,纯黑的墨水,黑色墨水还是“不小心”被碰倒,流向桌子的四面八方,弄脏了很多东西。有些东西,比如一本书,弄脏了无法清洗,只能扔掉。心理医生事先准备了另一本一模一样的新书,放在原来的位置上,对我说:“你看,很简单,旧书弄脏了,换成新的,不是更好吗?”我心里有不同的想法,但不说出来,笑着向她点点头。墨水比牛奶的破坏性更大,对患者的心理冲击更强,经过再三重复,治疗效果很明显。再后来,心理医生又把准备好的红色墨水拿出来,问我:“这是什么?”我说:“红墨水。”她说:“不,不是红墨水,是血。”我心里已经有点恶心,头也有点晕,但还能忍耐。心理医生知道我晕血,帮我拧开瓶盖,把瓶子放在一堆书的边上,鼓励我亲手拨倒它,我下了半天决心,终究不行,表示认输。心理医生说:“那好,你负责清理。”我还没表态,她已经把瓶子拨倒了,咣当一声,红色漩涡如同火山喷发,强大气流扑面而来,我两腿一软,晕倒在地上,像死过去一样,在沙发上躺了半小时才恢复正常。心理医生说,我的晕血和幼时记忆有关,幼时的恐惧体验没有及时消除,带到成年,变得更加顽固。我想不起,我是从哪一个具体的事件开始害怕看见血的,好像生来如此,和回忆症一样,从小就有。不仅怕血,也怕像血的东西,比如,小时候不吃红瓤的西瓜,不吃血肠、血面条,后来不吃果酱,不喝红色饮料。杀猪杀狗宰牛宰羊的现场,我是绝对不会去凑热闹的,当然我也从来不干开膛破肚这一类家务活。但我自己的身体偏偏容易出血,不小心碰在墙上树上就会出现明显的瘀血,有时候身上明明有伤痕,却怎么也想不起受伤的原因。婚后不能不学着炒菜做饭,不小心切到手指就会流血不止,专门去看过医生,才知道血小板过低,凝血功能不足。后来吃了一年的花生皮,有明显好转。而晕血的毛病和看见红色就焦虑的问题还在。据说晕血的人,女人多于男人。一个女人晕血,会显得娇柔弱小,令人怜惜,一个男人晕血就完了,就无法像一个真正的男人那样,舍我其谁,指点江山。试想,杀鸡刮鱼这样的事,都得女人做,这个男人还算什么男人。后来我渐渐醒悟,一个男人还是需要一些霸气,甚至需要时不时有意识地显示显示不讲理的一面,这样,女人才会有所忌惮,才会更多地挖掘她的潜能,显示她柔美的一面。有一次,我和第二任前妻吵架,我批评她太强势,她说:“你的意思是我像个男人对不对?”我以一个我能想象的表情表示认可,她慢腾腾地说:“没办法,你不做男人,只好我做了,这家里总不能没有男人啊。”她的话噎得我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。我并没有生她的气,我只是觉得,她的话太准确了,准确得近乎残酷,准确得像泄露了不该泄露的天机。我立即明白了一个道理:在一个性格强势的女人面前做男人,并非没有可能,但是,一般的强势就像鸡蛋碰石头,根本没用。自古华山一条路,我如果想在她面前表现得像一个男人,我如果想被她尊重,其实只有一个办法可用,那就是大胆使用暴力。一句脏话的价值可能超过十句情话。一个凶狠的巴掌比再三的抚摸还有用。随后我真的试验过,效果十分明显。有一次当我罕见地骂了一句“操你妈”时,她的眼睛在一瞬间几乎熠熠生辉。她说:“哇噻,你最近像个男人了。”我能听出她的话并不是嘲讽,而是由衷的夸奖。
又说远了,又说远了。
回头再说蒲霞。
既然新蒲霞已经取代了旧蒲霞,那么,我和蒲霞之间肯定不会有什么事情了。原来的冲动,是以旧的记忆和印象为前提的。如今的蒲霞,说实话,已经完全激不起我的欲望。这说明男人不见得能和任何女人上床。男人的挑剔有时也许有胜过女人。美感是爱慕的唯一诱因,这是没办法的事情。一次偷情,一次外遇,哪怕是一点非分之想,都和美感有关。如果美感缺失,有刀枪在后面逼着,也不见得会有性欲。
当然,性饥饿除外。
陈继明小辑
《十月》中篇|陈继明:芳邻(连载2)
《十月》中篇|陈继明:芳邻(连载3)
作家有话说|陈继明:真相自己并不要求被说出(创作谈)
陈继明:每一次叙述都是对好小说之神秘标准的一次追寻(创作谈)
写作的前提(陈继明)
陈继明答李冰问